南都讯记者黄莉玲 5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一连公布三起行政垄断案件。其中两起涉案行政主体为城管部门,还有一起为街道办事处,这三起案件情节均与“指定交易”有关。
据悉,案件调查期间,涉案三家行政机关均已积极整改,消除不良影响,并废止有关政策文件,恢复了相关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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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独家协议指定厨余垃圾收运公司
在兰州查处的案件中,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涉嫌通过签署合同书,变相把当地餐厨垃圾处置服务交由一家公司“独家经营”。2021年8月6日,甘肃省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此立案调查。
据悉,2016年某环保公司(甲公司)在《兰州市餐厨废弃油脂经营性收运处置服务许可证》到期前,曾向官方申请延续但未获批准。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回应称,将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的方式决定这一服务许可的发放。
到了2018年11月,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与某生物能源公司(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明确,乙公司享有30年内处理特许经营区域内餐饮企业与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特许经营权,以及同类项目优先权。
同时,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还要求“各区环卫部门负责督促辖区各餐饮企业与乙公司签订餐厨垃圾收运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不仅如此,2021年8月,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要求下级部门对其他企业从事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的申请不予行政许可。这直接导致七里河区政务服务中心在已受理甲公司申请后,只能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综上,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兰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种种做法直接排除、限制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当地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市场的竞争,违反了《反垄断法》。
城管部门发文指定户外广告申报单位
类似地,湖北查处的案件同样涉及城管部门指定交易单位,该案于2022年6月正式立案调查。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发现,早在2018年1月,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就在一份工作纪要明确,严格户外广告许可运营监管流程,户外广告设置要严格按照某公司申请,各区和市城管局定期向某公司通报监管情况,并由某公司定期向各区和市城管局通报运营情况。
到了2022年3月,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再次发文明确“一个机制运营”,即由某公司采取拍卖、租赁或自主经营等多种形式运营,并联合某公司开展户外广告整治。
湖北省市场监管局认为,在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情况下,荆门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指定某公司统一承接办理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申报手续,还要求各广告经营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服务的行为,排除限制了其他企业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的机会,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强制小区业主使用指定电子投票系统
与上述两案不同,重庆查处的案件中涉及指定的对象则是商品。
经查,2022年3月,重庆市巴南区某小区业委会向全体业主发布公告称,拟召开全体业主大会,更换小区物业。随后,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花溪街道办事处向该小区业委会发函要求,如果要信息化技术征求业主意见,应采用由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开发建设的业主决策信息系统进行电子投票。
2022年11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此立案调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花溪街道办事处作为行政机关,出台政策文件时限定单位使用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排除、限制了当地物业行业电子投票系统领域的竞争,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商品。
此外,《反垄断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规定。
(文章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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