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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进程中,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始终把执法办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立足市场监管工作职能和陕西实际,探索出“专项执法行动牵引,省市县所层级跟进,打击震慑规范并举”的执法办案思路,大幅提升执法办案综合效能。坚持多方问需 精准聚焦问题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大部分案件线索来源于投诉举报、领导交办、同级转办、上级督办,案源类型分散,有一件办一件,工作相对被动。如果能用“一根绳子”将执法办案工作串联起来,集中力量重点击破,可能就会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为此,陕西省将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作为案件查办的重点领域,通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大力提升执法办案效能。 社会公众问难题。通过陕西12315百事通指挥平台、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舆情周报》等载体分析梳理大数据,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网站、陕西政务服务微信App等开设专栏,利用开展法律宣传、12315“五进”活动等时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梳理投诉举报重点。比如,在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通过上述方式征求意见建议,同时综合考虑违法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社会关注度,聚焦食品安全、产品质量领域,并将“神医”“神药”等虚假广告、“山寨”酒水饮料、翻新“黑气瓶”以及中介机构、医疗机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及商业银行乱收费违法行为作为案件查办重点,实现行业指向明确、商品种类清晰、违法行为具体、负面影响小。 企业维权问合作。巩固深化“千人帮千企”活动成果,建立完善政企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广泛征求合作单位联合执法意向,确定执法重点、执法方式和执法目标,有效提升政企联合执法效能。 政府部门问需求。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主动与省委政法委及省公安厅、省工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沟通,互商工作所需,建立合作机制,形成联合打击违法行为的合力。近年来,陕西先后联合开展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攻坚行动、“守护消费”执法行动、“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打假治敲”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听取并采纳相关部门建议意见36条,反馈建议意见21条。 基层单位问良策。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利用督导检查、工作调研、学习培训等时机,采取问卷调查及召开座谈会、工作研讨会等方式,面对面听取基层部门和执法骨干的意见。近年来,陕西先后开展多个专项执法行动,事前充分听取不同人群、不同单位的建议意见。在今年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明确要求基层单位既要落实好“规定动作”,又要选择好“自选动作”,聚焦民生领域,增加新的内容,选择合适的执法方式,不要求全面开花,但一定要重点明确、靶向精准。坚持多措并举 有力有序推进编制行动方案。准确把握市场监管总局工作总体要求,梳理分析和综合考虑群众反响强烈、社会普遍关注、近期舆论动向等诸多因素,精心编制切合陕西实际的行动方案,重点明确专项执法行动的总体考虑、执法重点、法律依据、阶段步骤和工作要求。 组建攻坚队伍。每次专项执法行动,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都要求各级执法办案机构科学调配人员,抽调精兵强将组建“突击队”,集中优势兵力集中攻坚,其他人员做好日常执法办案工作。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依据职责统筹推进专项执法行动,积极协调省级相关部门及省局机关业务处室、直属单位,提供法律援助和业务工作支持,指导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的查处,确保市、县、所三级有充沛的精力查办案件。 组织学习培训。根据专项执法行动重点,邀请学者教授、法律专家、基层执法骨干等人员,解析法律、剖析案例、答疑解惑,不断提高执法办案人员的办案技能。 开展督导检查。坚持将专项督导与业务检查、工作调研结合起来,适时督导检查专项执法行动,及时了解行动进展、现实困难和案件查办等情况。近年来,先后对专项执法行动开展16次督导检查,及时纠偏正向,协调解决问题。 强化执法保障。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协调省编办出台政策,在地市设执法支队、县区设执法大队、乡镇设市场监管所。协调省司法厅,率先为全系统执法办案人员办理综合执法证。协调省财政厅和各地政府,将执法办案经费单列出来,用于更换和配发执法办案装备。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还明确,全系统特设、计量、标准、纤维检验、食品检验、质量监测等单位,务必全力配合专项执法行动,做到有求必应、有需必供。坚持多维发力 全面总结提升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陕西省市场监管局严格按照县(区)自评、市局推荐、省局评审等环节,扎实开展典型案例评审工作,对社会影响大、安全风险大、涉案金额大、警示作用大等典型案例,及时在系统内予以通报,适时向社会曝光。 严肃开展工作讲评。每次专项执法行动结束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都要求认真总结专项执法行动开展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明确整改落实方向和巩固成果具体措施。对推进工作有力、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大张旗鼓表扬;对推进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的单位和个人,点名道姓批评。 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先后出台综合执法跨区域办案协作指导意见、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实施办法、重大案件集体审定制度、行政处罚案件审核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为全系统执法办案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撑和制度保证。同时,建立完善行刑行纪衔接机制,对于重大复杂案件,视情请公安部门提前介入;及时与司法部门会商解决法律适用中的疑难问题;与相关执法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研判监管风险点;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联系,强化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和纪检监察监督,防止对执法办案的干扰。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牛子仲 陕西省市场监管局稽查局副局长 段增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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